第二十二章罗马与日耳曼
发一笔财,回去之后,还不得羡慕死那些趾高气昂,总是自诩是您亲卫队的蠢货们。”
洛萨心头微怔,到底是自己想太多了。
他觉得不应让忠于自己的士兵们,为了女皇的赏金,而将性命丢在供人取乐的竞技场上。
可在他们看来,这既是斩获荣誉,使鹰旗大队之名响彻帝国的大好时机;也是获取女皇允诺的赏赐,相当于他们好几个月薪水的机会。
原本都是一群希伯伦老**的留任老兵们,从来不觉得自己的性命有过么金贵。
洛萨露出笑容来:“那就让我们上场吧。掌旗官,举起鹰旗。让这些自以为是的骑士们知晓,如果没有战马,都靠两条腿作战,他们只配给我们舔靴子。”
“没错,让那些日耳曼蛮子在鹰旗下颤抖吧!”
“呸,你个蠢货,大人还有咱们之中的一多半人,都是你口中的日耳曼蛮子。”
留任老兵们哄笑起来,他们迅速排成长方形的方阵,向尚未关闭的铁栅门走去。
“是鹰旗!”
“彷品吗?”
“不,不知道,离得太远了。”
观众席上,有些披着白色托加长袍的贵族,豁得站起,如果不是他们没有举着“SPQR”的旗帜,不少人恐怕还真会误以为是一支古帝国的军团,从漫长的时间长河中穿越而来了。
哪怕是行军路上,依旧井然有序的鹰旗大队,在来到场上后,迅速变阵,组成了一队横向排列的长方形方阵。
黑色的双头鹰披风随风飘扬,帝国式的红色盔冠,在以前至少也要是百夫长以上的军官,或是早已被废黜的禁卫军才能佩戴。
对面,亨利皇储也带着他的士兵们入场了,那是一群全副武装,穿着各色罩袍的步行骑士,以及他们的侍从。
他们身上的纹章五花八门,头盔上插着孔雀,天鹅等禽类的羽毛,队形松散,部分握着长戟或战斧,唯有前排的骑士仍使用盾牌和骑士剑的组合。
洛萨,般若,让娜三人,分散在队伍各处。
他站在队伍的第一排,手持鹰旗大队备用的方形盾牌,将它护在胸前,弓着身子缓步前进。
这场战斗的指挥不是他们中的任一,而是队伍里唯一一个戴着红色横向盔冠的百夫长。
他吹着尖锐的哨子,指挥方阵缓缓向前推进。
观礼台上。
利奥波德伯爵若有所思道:“这是古帝国的方阵?我真奇怪,这到底是洛萨伯爵训练出的军队,还是你们帝国新组建的新军。”
安娜反问道:“这两者很矛盾吗?这既是洛萨将军的士兵,也是帝国的勇士。”
帝国抛弃古典时代的重步兵,原因是多方面的,但机动性,绝对是其中最重要的因素。
在越来越倚重骑兵的战场上,身披重甲,价格高昂的剑盾步兵,不会比那些价格低廉,手握长枪的消耗品在“维持阵线”这一主业上的表现更突出多少。
而他们也无法像重骑兵那样,在合适的时机,能够出现在合适的战场上,向敌人最薄弱的地方展开冲击。
但这些缺陷,在面对眼前这些仅仅是一群下马了的重步兵时,也并不算什么缺陷了。
“洛萨,记住我们的赌约。”
亨利皇储双手握着一把手半剑,意气风发地向这边大喊道。
在洛萨身上,他感觉到了巨大的挫败感,现在,他只希望自己依靠父亲,花费重金打造的班底,能够摧枯拉朽击溃对面那群花里胡哨的步兵。
随着令旗挥下。
对面的步行骑士们纷纷开始缓步推进,他们紧握着手中的剑,盾,战斧,铁锤,拉下面罩,桶盔下的他们,就像包裹在铁皮中的铁罐头。
他们采取的战术与骑马时无异,同样是排成紧密的队形,先是小步前进,等距离近些时,再展开冲锋。
“重标枪!”
百夫长吐出口中的哨子,原本同样在缓步前行的方阵,立刻止步,取出了随身携带的两根标枪中,那根更重,更适宜破甲的重标枪。
“放!”
砰——
一根根势大力沉的标枪,钉入了前排骑士的盾牌,或是体内。
全副武装的锁链甲,能够防得住箭失,却根本不是这种重标枪的对手,轻易就被撕开了防御,钉入了他们的血肉之躯内。
即便是盾牌,也被轻易破开,要么扎进背后骑士的手臂,要么就是挂在盾牌上,使原本还堪用的盾牌,立刻变得沉重了许多。
他们只好丢弃这些盾牌。
“冲锋,冲上去,砸开那些缩头乌龟的龟壳!”
亨利皇储气得破口大骂道。
这些步行骑士,可都是他手底下身经百战的精锐,是他通过魔药培养的,自己最值得信赖,最倚重的班底,是为他未来巩固王位而做准备的。
结果一个照面就损失了好几个。
面对敌人的冲锋,百夫长高喊道:“龟甲阵!”
他们手中的方形盾牌,立刻组成了严丝合缝的方阵,仅有一双双眼睛,和宛如毒蛇般伺机而动的短剑,随时准备从缝隙中展开突袭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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